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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2015年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Admin    时间:15-04-23 09:40    来源: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将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加大面试力度,重视对拔尖人才的选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二、复试小组成员
研究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的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组长:蒋大国
成员:江立华、陆汉文、徐晓军、符平
秘书:雷继明

三、复试分数线
英语50分,专业60分,总分 184分

四、复试时间、地点
4月28日上午9:00
科学会堂203

五、复试内容
1、复试时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反映自己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的代表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另外,复试报到时缴纳复试费100元。
2.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身体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察:通过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掌握等,尤其是考生对本专业理论和方法掌握的程度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进行测试,以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作风、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志、为人品格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考核。
(3)体检:博士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3.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占70%,外语听力和口语占30%。
(2)初试和复试的权重为50%和50%。
(3)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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