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院向湖北省委报送了研究报告《湖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评估报告》、《制定“一老一小”整治解决方案,补齐服务短板》,报告获得了省政协主席黄楚平的批示。批示指出:“课题正当其时,很有意义!分析有深度,建议富有建设性、前瞻性,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并推给相关部门研阅。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接棒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行动在深化、政策在升华,持续八年的接力,重要性不言而喻。新一轮的攻坚摆在面前,仍有许多“硬骨头”要啃。本报告针对湖北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针对性强、可信度高、科学性浓的可行性实施方案。
湖北在“十四五”时期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无论是需要和可能,还是质量和水平,都到了非常紧迫的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对“一老一小”问题的解决已经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湖北省域及地级市域的当务之急是要做好“一老一小”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以此为龙头和牵引,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笔者基于长期研究和实地调研,提出有关地市级“一老一小”问题整体解决方案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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